2010年12月24日 星期五

周易與神靈的關係 四之四

五、合鬼神,教之至:
    殷周的宗教神秘色彩,當時社會精英份子,並非無人設法改善。有人採取批判的方法,顯然不被大多數所百姓接受;有採取以人道主義來詮釋,以收移風易俗效果,然收效較為緩慢;有採「神道設教」的方法,以達禮治的效果,因其順服百姓,所以收效最大且影響最深。
    荀子曰:「雩而雨,何也?曰:無何也,猶不雩而雨也。日月食而救之,天旱而雩,卜筮然后決大事,非以為得求也,以文之也。故君子以為文,而百姓以為神,以為文則吉,以為神則凶。」(荀子、天論)楊倞注曰:「雩求雨之禱也。」又注曰:「言為此以示急於災害,順人之意以文飾政事而己。」又注曰:「順人之情,以為文節,則無害。淫祀求福則凶也。」大意是說了舞雩而得雨,與不用巫覡舞雩而得雨是一樣的。君王在日月蝕而救之,天旱舞雩求雨,占卜龜蓍決定國家大事,主要目的是因災害緊急,為了順百姓之意,穩定人心文飾政事而己,如果僅著眼於此應該是無害的,如果救蝕、舞雩、卜筮而淫祀求神求福,那就大凶了。顯然荀子對神事占卜,是採取批判的態度。但從典籍來看,並沒受到當時社會主流价值所接受。
    其次,【左傳、莊公卅二年】:「國將興,聽於民;將亡,聽於神。神,聰明正直而壹者也,依人而行。」又【左傳、僖公十六年】:「君失問,是陰陽之事,非吉凶所生也。吉凶由人。」又【左傳、僖公十六年】:「祭祀以為人也。民,神之主也。用人,其誰饗之。」在左傳、國語中記載不少卜筮、占星、望氣、巫覡之事,因之後人有譏其「失之巫」的評語。但史籍是在忠實記錄當時史實,「失之巫」是當時的社會現象,千萬犯不得「以今非古」的毛病。從「國將興,聽於民;將亡,聽於神。」、「吉凶由人」等語可知在春秋戰國時代「民為貴」的思潮,己逐漸竄起,以人為本的政治觀,己漸為君王所接受。甚而「天道遠,人道邇。」要問蒼生,重於問鬼神的立論也逐漸產生。但揆諸史實,當時並未蔚為風氣,然在中國政治思想史上,確實有其重大的貢獻。
【左傳、襄公九年】穆姜薨於東宮。始往而筮之,遇〈艮〉之八,史曰:「是謂
〈艮〉之〈隨〉。隨,其出也,君之速出。」姜曰:「亡。是於《周易》曰:
『〈隨〉,元、亨、利、貞,無咎。』元,體之長也;亨,嘉之會也;利,義之和也;貞,事之幹也,體仁足以長人,嘉會足以合禮,利物足以合義,貞固足以幹事。然故不可誣也,今我婦人而與於亂,固在下位,而有不仁,不可謂元;不靖國家,不可謂亨;作而害身,不可謂利;棄位而姣,不可謂貞;有四德焉,隨而無咎,我皆無之,豈隨也哉?我則取惡,能無咎乎?必死於此,弗得出矣。」其大意是說魯宣公夫人穆姜被幽囚東宮,卜得艮卦變為隨卦,隨卦的經文是「隨。元、亨、利、貞。無咎。」但穆姜認為隨卦要無咎,必須具備「元、亨、利、貞」四大美德,但「我皆無之」而且自為惡行,怎能無咎?不因卜吉則稱吉,而能自我省察行為,再論吉凶,這豈不是作易者的目的嗎?
    最後,【禮記、祭義】:子曰:『氣也者,神之盛也。魄也者,鬼之盛也。合鬼與神,教之至也。』祭義又曰:「因物之精,制為之極,明命鬼神,以為黔首則,百眾以畏,萬民以服。聖人以是為未足也,築為宮室,設為宗、祧,以別親疏遠邇,教民返古復始,不忘其所由生也。眾之服自此,故聽且速也。」其大意是說萬物所具之精靈,尊奉祂具有最高的地位,且稱其為神鬼,作為百姓崇拜的對象,進而建築了宮室,設立了宗廟,教化人民,不要忘記自己的根,慎終追遠。人民遵守禮制,不但快而且有效。而周易【觀、彖】:「觀天之神道,而四時不忒。聖人以神道設教,而天下服矣。」神道設教與「合鬼與神,教之至」的道理是相通的。就政治的面向而言,統治者運用神道占卜,制禮教化百姓,使天下百姓順服,相較直接以法治,治理百姓之前多一層神道禮制的約朿,使民德歸厚,也較有利於統治。
    綜上所述古易經在殷周時期,因是卜筮之書,是以「靈」為核心,借著「靈龜」、「神蓍」,以占人之「人靈」與「天靈」、「神靈」、「鬼靈」溝通,而形成一幅極富有神祕色彩的宗教圖像。但經過「文王」演譯,己頗具邏輯意涵,再加以「孔子」輔以十翼,就變成一部中國傳統的義理寶典。

周易與神靈的關係 四之三

<四>、心理神識:


    此處所謂心理之神識,並非宗教心理學,更非現代之科學心理學,而是較接近精神生活的科學。而神是指人之意識、靈氣、生氣、心靈(指內心、精神、思想等“心”,即主觀精神)、信仰、神祕經驗、、、等心理活動,以內觀活動取得。諸如:「形全者神全」(莊子、天地)其神是指,人之意識曰神。又如神藏於形。「耳目非去之也,然而不能應者何也?神失其守也。」(淮南子、原道)此神失其守之神,則為之靈氣生氣精神之神。

周易有關神的敘述:

與鬼神合其吉凶。  夫大人者、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合其明,與四時合其序,與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違,後天而奉天時。天且弗違,而況於人乎?況於鬼神乎?【乾‧文言】
程頤注曰:「大人與天地、日月、四時、鬼神合者,合乎道也。天地者,道也。鬼神者,造化之跡也。聖人先于天而天同之,后於天而能順天者,合于道而己。合于道,則人與鬼神豈能違也。」(伊川易傳)
吳澄注曰:「日月、四時、鬼神,皆天地之氣所為。氣之有象而照臨者,為日月。氣之循序而運行者,為四時。氣之往來屈伸而生成萬物者,為鬼神。名雖殊,其實一也。」(易篡言)
王氏宗傳曰:「蓋大人即天也,天即大人也。」(周易折中引)
愚案:此處的鬼神雖司福善禍惡的功能,然與大人、天地、日月、四時、合一,是合於道。所以才能達到「先天而天弗違,後天而奉天時」的境界。因此,此處的鬼神己論及其終極價值,應屬哲學層次的鬼神。
                   
況於鬼神乎?  日中則昃,月盈則食,天地盈虛,與時消息,而況於人乎?況於鬼神乎? 【豐‧彖】同上,應屬哲學層次的鬼神。
                   
鬼神害盈而福謙。  天道虧盈而益謙,地道變盈而流謙,鬼神害盈而福謙,人道惡盈而好謙。 【謙‧彖】
虞翻注曰:「坤為鬼害,乾為神福。」疏曰:「盈則詘坤而為鬼,謙則信乾而為神。」(周易集解)
崔覲曰:「朱門之家,鬼闕其室,黍稷非馨,明德惟馨,是其義也。」(同上)
朱駿聲注曰:「高門之家,鬼瞰其室,所謂害盈也。黍稷非馨,明德惟馨,所謂福謙也。」(六十四卦經解)
程頤注曰:「鬼神,謂造化之蹟。盈滿者,禍害之;謙損者,福祐之。凡過而損,不足以益者,皆是也。」(伊川易傳)
蔡淵注曰:「鬼神以理言,災祥禍福是也。」(周易學說引)
愚案:天地造就萬物,一生一死,生則伸為神,死則歸為鬼,這是自然現象,而鬼神就是指造就萬物的規律,而人類就遵循這種規律,這種規律所呈現出來的道理,就是虧盈益謙。從天道、地道、鬼神道談到人道,而以盈虧的哲理來分析歸納。此類鬼神,深具人格化、哲學性。

觀天之神道,而四時不忒。聖人以神道設教,而天下服矣。【觀、彖】
彖曰:「大觀在上。順而巽,中正以觀天下。觀,盥而不荐,有孚顒若,下觀而化也。觀天之神道,而四時不忒。聖人以神道設教,而天下服矣。」
朱震注曰:「祭之初,迎尸入廟,天子洗手而后酌酒,洗謂之盥。酌酒獻尸,尸得之灌地而祭,謂之裸。裸之後,三獻而荐腥,五獻而荐熟,謂之荐。盥者,未裸之時,精神專一,誠意未散,不言之信,發而為敬順之貌。」(周易折中引)
李鼎祚曰:「神道設教承『盥』、『荐』言之,謂祭祀也。【地官、大司徒】:『以祀禮教敬則民不苟』是也」【祭義】曰:『氣也者,神之盛也。魄也者,鬼之盛也。合鬼與神,教之至也。因物之精,制為之極,明命鬼神,以為黔首則,百眾以畏,萬民以服。』,鄭注云:「合鬼神而祭之,聖人之教致之」,是其義也。(周易集解)
虞翻注曰:「聖人『退藏於密』『以神明其德』,故『設教而天下服矣』。」(周易集解)
王弼曰:「神則無形者也,不見天之使四時,而『四時不忒』。不見聖人使百姓,而百姓自服也。」(周易注)
楊時注曰:「古人所以交神而接人,其道一主於誠,故曰明則有禮樂,幽則有鬼神。幽明本無二理,故所以感之者一。聖人『以神道設教』,所謂神道,誠意而己。誠意,天德也。」(周易折中引)
愚案:神道既是天道,天道顯諸於外者即「四時不忒」,觀天之運行,四時無差錯。四時運行本是自然天的現象,但從中体會出來的天道,確是哲學天。那此處的神道,是否為哲學神?然在觀道時,引『盥』、『荐』之祭禮說明,並進而想達到「有孚顒若,下觀而化也」的教化目的。那此處的神道,應屬宗教神明矣。

是故知鬼神之情狀。  精氣為物,遊魂為變,是故知鬼神之情狀。【繫辭上】
孔穎達曰:「物既以聚而生,以散而死,皆是鬼神所為,但極聚散之理,則知鬼神之情狀也。」又曰:「精氣為物者,謂陰陽精靈之氣,氤氳積聚而為萬物也。遊魂為變者,物既積聚,極則分散,將散之時,浮游精魂,去離物形而為改變。則生變為死,成變為敗,成未死之間,變為異類也。」(周易正義)
朱熹注曰:「陰精陽氣,聚而成物,神之伸也,魂游魄降,散而為變,鬼之歸也。」(周易本義)
蘇軾曰:「鬼常與體魄俱,故謂之物。神無適而不可,故謂之變。精氣為魄,魄為鬼,志氣為魂,魂為神。」(周易折中引)
朱子語類云:「魄為鬼,魂為神。禮記有『孔子答宰我問』,正說此理甚詳。宰我曰:『吾聞鬼神之名,不知其所謂?』子曰:『氣也者,神之盛也。魄也者,鬼之盛也。合鬼與神,教之至也。』注:『氣,謂噓吸出入者也,耳目之聰明為魄。』染書云:『魂,人陽神也。魄,人陰神也。』亦可取。」(周易折中引)
真德秀曰:「人之生,精與氣合,精屬陰,氣屬陽。精則魄也,目之所以明,耳之所之聰。氣充乎體,凡人心之能思慮知識,身之能舉動勇決,此之謂魂。神指魂而言,鬼指魄而言。」(周易折中引)
劉沅曰:「氣依魂而立,魂依氣而靈,凝結則為精,浮散則為遊魂。當夫物之始有,得氣之精以成形,由靜而動,為神之伸。及夫物之將盡,氣與魂離,魂之遊物因以變化,自有而無,為鬼之歸。」(周易學說引)
愚案:欲談鬼之情狀,容易流于宗教性之鬼神。但真德秀所云之神,是指「人心之能思慮知識,身之能舉動勇決」其知為神識之認知。鬼神本不可知,但透過易道則能知鬼神之變,進而瞭解鬼神的情狀。似乎與心理之神較接近,然其心識認知仍屬「知」字而非鬼神之知。綜合全文,此乃宗教性之鬼神。

故神無方而易無體。  範圉天地之化而不過,曲成萬物而不遺,通乎晝夜之道而知,故神無方而易無體。繫辭上
九家注曰:「乾坤消息,法周天地。」
邵雍曰:「神者易之主也,所以無方。易者神之用也,所以無体。」(周易折中引)
李鼎祚疏曰:「自陰陽言之謂之神,故神之豉萬物無常方。自乾坤言之謂之易,故易之應變化無定體。神無方故易先體,謂出乾入坤,上下無常,周流六虛者也。」(周易集解)
韓康伯注曰:「方體者,皆系于形器者也。神則陰陽不測,易則惟變所适,不可以一方一體明。」(周易注)
孔穎達疏曰:「凡無方無體,各有二義。一者神則不見其處所云為,是無方也。二則周遊運動,不常在一處,亦是無方也。無體者,一是自然而變,而不知變之所由,是無形体也。二則隨變而往,無定在一體,亦是無體也。」(周易正義)
林希元注曰:「天地之化,萬物之生,畫夜之循環,皆有個神易。易則模寫乎此理者也,故在易亦有神易。」(周易折中引)
李光地注曰:「易者化之運用,神者化之主宰。天地之化,其主宰不可以方所求,其運用不可以形體拘。易之道能範圍之,則所謂窮神知化者也,而神化在易矣。」(周易折中)
吳澄注曰:「蓍數之神妙不測無有方所,而卦象之變易隨時無有定體也。」(尚纂言)
干寶注曰:「否泰盈虛者神也,變而周流者易也。」(周易集解引)
愚案:主張神者,易之化、易之主、蓍數、神易者,如邵雍、吳澄、李光地、林希元。主張神者,陰陽、否泰盈虛者,如李鼎祚、韓康伯。甚至有主張神者,聖人也(周易集註)。綜上所述,神皆是指範圍天地、曲成萬物、通乎晝夜的道,由此可知此處之神,是指哲學性的神。

『陰陽不測之謂神』 生生之謂易,成象之謂乾,效法之謂坤,極數知來之謂占,通變之謂事,陰陽不測之謂神。繫辭上
張載注曰:「一,故神。兩在,故不測。」(橫渠易說)
朱熹注曰:「橫渠說得極好。一故神,橫渠親注云『兩在,故不測。』只是這一物,卻周行事物之間,如所謂陰陽屈信,往來上下,以至行乎什伯千萬之中,無非這一個物事,所謂『兩在,故不測』。」(朱子類語)
邱富國注曰:「上章言『易無體』,此言『生生之謂易』,惟其『生生』,所以『無體』。上章言『神無方』,此言『陰陽不測之謂神』,惟其『不測』,所以『無方』。言易而以乾坤繼之,乾坤毀,則無以見易也。」(周易折中引)
梁寅注曰:「陰陽非神也。陽陽之不測者神也。一陰一陽,變化不窮,果孰使之然哉?蓋神之所為也。」(周易折中引)
馬振彪注曰:「陽陽之理可測,人為之也。陰陽之氣不可測,天為之也。神莫神於天。聖而不可知之之謂神,則人而天矣。」(周易學說)
董真卿引雙湖云:「占以知來,通陰陽老少之變,而因以作事,此陰陽之在蓍者。」(周易會通)
韓康伯注曰:「神也者,變化之極,妙萬物而為言,不可以形詁者也,故陰陽不測。」又曰:「是以明兩儀以太極為始,言變化而稱極乎神也。失唯知天之所為者,窮理体化,坐忘遺照。至虛而善應,則以道為稱。不思而玄覽,則以神為名。蓋資道而同乎道,由神而冥于神者也。」(周易註)
孔穎達疏曰:「云『神也者,變化之極』,言神之施為自將,變化之極,以為名也。云『妙萬物而為言』者,妙謂微妙也。萬物之體,有變象可尋。神則微妙于萬物而為言也,謂不可尋求也。云『不可以形詁』者杳寂不測,無形無體,不可以物之形容,所求而窮詁也。云『造之非我,理自玄應』者,此言神力也。我謂宰主之名也。言物之造作,非由我之主宰所為。其造化之理,自然玄冥相應,而自然造作也。云『是以明兩儀以太極為始』者,言欲明兩儀天地之體,必以太極虛無為初始。云『言變化而稱極乎神』者,欲言論變化之理,不知涯際,唯稱極乎神。神不可神也。」又曰:「云『不思而玄覽,則以神為名』者,謂不可思量而玄遠覽見者,乃目之為神,故云則以神為名也。云『蓋資道而同乎道』者,此謂聖人設教,資取乎道。行無為之化,積化而遂同于道。云『由神而冥于神者也』者,言聖人設教,法此神之不測,無体無方,以垂于教。久能積漸而冥合于神,不可測也。」(周易正義)
愚案:在周易中對神的詮釋,最為具体明確的,就是『陰陽不測之謂神』。但在往後先賢的註釋,最複雜分歧的也在此。首先,第一派主張神即是哲學的神,諸如張載、朱熹「兩在,故不測。」,認為陰陽對立統一即為神。又如邱富國認為,生生即無體又無方即為神。又如梁寅認為,使陰陽變化無窮的就是神。以上諸儒的論述皆從道的本體來闡述,道為形而上的實體,陰陽之生化則為其用。陰陽之生生化化,即為陰陽之交感消長。陰陽之交感消長,就非人類感官所得測知,此名為神。此種從形上實體去論述的神,應屬哲學性質的神。其次,第二派主張的神即是自然神,即所謂的天神。如馬振彪主張陰陽可測,因有龜蓍是屬人為,但陰陽之氣不可測是屬天為,神莫神於天,故云「聖而不可知之之謂神,則人而天」,其所謂的神就是天,也就是屬於自然神。最後,第三派主張神即是綜合型的神,諸如韓康伯、孔穎達。主張神之施為自將,聖人設教,法此神之不測,無体無方,以垂于教。久能積漸而冥合于神,不可測也。這種說法,此神理應是宗教神。但又主張物之造作,非由我之主宰所為。其造化之理,自然玄冥相應,而自然造作也。這種說法,此神理應是自然神。又說『是以明兩儀以太極為始』者,言欲明兩儀天地之體,必以太極虛無為初始。似乎指太極為神,演化兩儀天地之体。這種說法,此神理應是哲學神,而且以道家的形上學來詮釋神。第四派主張此神為動詞,如中華易學大詞典稱,「陰陽變化這種莫測性,就叫作神。由此知神,為神速,作動詞用,不作名詞用。」綜上所述,我們必須明辨古易經,在殷周時代的社會宗教色彩,但在釋經的繄辭傳中的確做了某種程度的轉化。本章節首言「一陰一陽之謂道」,以陰陽來闡述道体,進而以仁、知、德、業來呈現道體,故言「生生之謂易」,易是在講天地之間陰陽交感、生生不息的道理,而這種道理不是人感官所能覺知預測,所以我們稱之為神。神就是道,道就是神,所以此處所謂的神應指哲學神。

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  天數五,地數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數二十有五,地數三十,凡天地之數五十有五,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繫辭上
荀爽曰:「在天為變,在地為化。在地為鬼,在天為神。」(周易折中引)
姚信曰:「此天地之數,五十有五,分為爻者,故能成就乾坤之變化,能知鬼神之所為也。」(周易折中引)
侯果曰:「未通變化,行鬼神,莫近于數。故老聃謂子曰:『汝何求道?』對曰:『吾求諸數』,明數之妙,通於鬼神矣。」疏曰:「通天地之變化,行天地之鬼神,總不外乎天地之數。故復引孔子『吾求諸數』之言,以明數之為用,變而無窮,神而莫測。」(周易折中引)
王弼注曰:「變化以此成,鬼神變此行。」孔穎達疏曰:「凡天地之數五十有五者,是天地二數相合為五十五,此乃天地陰陽奇耦之數,非是上文演天地之策也。『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者,言此陽奇陰偶之數,成就其變化。言變化以此陰陽而成,故云『成變化』也。而宣行鬼神之用,言鬼神以此陰陽而得宣行,故云『而行鬼神』也。」(周易正義)
朱熹注曰:「鬼神,謂凡奇耦生成之屈坤往來者。」(周易本義)
馬其昶注曰:「成變化行鬼神,謂揲蓍也。」(周易學說、馬振彪引)
愚案:孔穎達云『言鬼神以此陰陽而得宣行』,荀爽云『在地為鬼,在天為神』,此鬼神應指宗教性之鬼神。候果之言數,朱熹之言奇偶,馬其昶之言揲蓍,姚信之言乾坤變化之『神鬼』皆指哲學性質之鬼神。

顯道、神德行  引而伸之,觸類而長之,天下之能事畢矣。顯道、神德行,是故可與酬酢,可與祐神矣。繫辭上
焦循注曰:「一陰一陽之道,易道也,筮以顯之。盈者變而使之虛,凶者化而使之吉,故神也。」(易章句)
九家易曰:「孔子言大衍以下,至于能事畢矣。此足以顯明易道,又神易德行。」又曰:「以象陽唱陰和,變化相配。是助天也,明其鬼神者也。」(周易集解引)
焦循注曰:「酬酢,與占筮者相問答也。祐,助也。以筮助神之不測。」又曰:「易道也,筮以顯之。」(易通釋)
愚案:大衍之數經過「引申」、「觸類」,卦爻具列,天下之事具括之,故言「天下之能事畢矣」。因此,顯易道,神易德,以占筮佑助易之神化莫測。所以「神德行」、「祐神」之神皆為修飾語。

其知神之所為乎  子曰:「知變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為乎?」繫辭上
韓康伯注曰:「夫變化之道不為而自然,故知變化者,則知神之所為。」(周易注)
朱熹注曰:「變化之道即上文數法是也,皆非人之所能為也。」(周易本義)
蘇軾注曰:「神之所為不可知,觀變化而知之矣。變化之間,神無不在。」(東坡易傳)
張子曰:「惟神為能變化,以其一天下之動也。人能知變化之道,其必知神之所為也。」(周易折中引)
愚案:「知變化之道者」若指大衍之數的變化,或者指大自然的變化,或者指天下之動,此神皆指自然神而言。

非天下之至神  易無思也,無為也,寂然不動,感而遂通天下之故。非天下之至神,其孰能於此?【繫辭上】
虞翻注曰:「至神,謂易變初入微,知幾其妙乎。」(周易集解)
韓康伯注曰:「至神者,寂然而無不應也。」(周易註)
孔穎達疏曰:「易理神妙不測,故云,非天下之至神。」(周易正義)
愚案:至神者,修飾語。

唯神也  夫易,聖人之所以極深而研機也,唯深也,故能通天不之志;唯幾也,故能成天下之務;唯神也,故不疾而速,不行而至。【繫辭上】
俞琰注曰:「深與幾皆言能,而神獨不言能,蓋神之所為非人力之所能也。」又曰:「神則統言易之妙也。精也、變也、深世、幾世,皆神之所為也。」(俞氏易集說)
虞翻注曰:「神謂易也,謂日月斗在天。」李鼎祚疏曰:「神謂易也者,陰陽不測,是乃易也。易有天道焉,有地道焉,有人道焉。日合於天統,月合於地統,斗合於人統。六爻之動,三極之道,故舉日月斗在天,以言神之用也。」(周易集解)
吳澄注曰:「惟其妙不可測,故不待疾之而自速,不待行之而自至,謂自然而然,非人所能為也。」(易篡言)
『易精變神說』曰:「變化之道,莫非神之所為也。故知變化之道,則知神之所為矣。」(國易折中引)
愚案:神,是指易而言。易道是在說明天道,天道自然運行,而成天下之務,非人之所能為,則知神之所為。此處所謂之神,應當是自然神。

是故蓍之德圓而神   子曰:“夫易,何為者也?夫易開物成務,冒天下之道,如斯而已者也。是故,聖人以通天下之志,以定天下之業,以斷天下之疑。”是故,蓍之德,圓而神;卦之德,方以知;六爻之義,易以貢。【繫辭上】
朱熹注曰:「圓神,謂變化無方。方知,謂事有定理。」(周易本義)
崔憬注曰:「蓍之數,七七四十九,象陽圓,其為用變通不定,用以知來物,是『蓍之德圓而神』也。」(周易折中引)
劉沅曰:「蓍數用七,七七四十九,象陽圓,變動不拘,故以神稱之。卦數用八,八八六+四,象陰方,各有定理,故以知稱之。其實神知本,相為用,不可分也。」
(周易學說馬振彪引)
孔穎達疏曰:「易道決斷天下之疑,用其蓍龜占卜定天下疑危也,是故蓍之德圓而神。」又曰:「蓍之變通則無窮」、「蓍以圓象神」(周易正義)
愚案:蓍之特質圓,言變化不拘,可以占卜決斷天下之疑,故稱圓而神,是修飾語。

神以知來   聖人以此洗心,退藏於密,吉凶與民同患。神以知來,知以藏往,其孰能與此哉!古之聰明叡知神武而不殺者夫? 【繫辭上】
朱熹注曰:「有事則神知之用,隨感而應,所謂無卜筮而知吉凶也。神武不殺,得其理而不假其物之謂。」(周易本義)
孔穎達疏曰:「易道深遠,以吉凶禍福威服萬物;故古之聰明睿知神武之君,謂伏羲等,用此易道能威服天不,不用刑殺而威服之也。」(周易正義)
朱子類語云:「卦爻所載,聖人己言之理皆具,是藏往。因此理以推未來之事,是知來。」
劉沅曰:「神以知事之將來,知以藏理之即往。」(周易學說馬振彪引)
愚案:神以知來,即通過蓍的運算占筮,來預知未來之事。此神具有宗教性。
如果依據朱熹注:「有事則神知之用,隨感而應,所謂無卜筮而知吉凶也。」則此神則為神識、感應、認知應屬心理之神。至於神武的神是修飾語。

是興神物以前民用  是以,明於天之道,而察於民之故,是興神物以前民用。聖人以此齋戒,以神明其德夫【繫辭上】
朱熹注曰:「神物,蓍龜也。湛然純一謂之齋,肅然警惕之謂戒。明天道,故知神物之可興。察民故,故知其用之不可不有以開其先。是以作為卜筮以教人,而于此焉齋戎以考其占。使其心神明不測,如鬼神之能知來也。」(周易本義)
邱富國曰:「心即神明之舍,人能洗之而無一點之累,則此心靜與神明一。于揲蓍求卦之時,能以齋戒存之,則此心動與神明通,心在則神在矣。」(周易折中引)
陸績曰:「神物,蓍也。聖人興蓍以別吉凶,先民而用之,民皆從焉。」(李鼎祚周易集解引)
愚案:神物是指蓍龜而言,當然是具有宗教性質。此處所用之齋戒,或許並非指祭祀之儀節,但與祭祀齋戒潔身隔離之用意,與「洗心、自靜其意」的目的是一致的。神明其德,是為達到「則此心動與神明通,心在則神在矣。」的目的。因此神明,亦屬宗教性質的手段。

民咸用之謂之神    是故,闔戶謂之坤;闢戶謂之乾;一闔一闢謂之變;往來不窮謂之通;見乃謂之象;形乃謂之器;制而用之,謂之法;利用出入,民咸用之,謂之神。【繫辭上】
朱熹注曰:「神者,百姓自然之日用也。」(周易本義)
陸績注曰:「利用出入也,民皆用之而不知所由來,謂之神。」(李鼎祚周易集解引)
司馬光注曰:「出外入內,無所不用,而百姓不知,故謂之神。」(溫公易說)
孔穎達疏曰:「聖人以利而用,或出或入,使民咸用之,是聖德微妙,故云謂之神。」(周易正義)
愚案:乾坤如門之闔闢通變,乃天道之運行。經聖人使見、形、制,而成象、器、法,最後百姓自然致用,而不知所由來,百姓感到神妙。此處的神,是百姓的心理認知,因此應屬心理認知、感受的神。

是故天生神物   是故,天生神物,聖人則之;天地變化,聖人效之;天垂象,見吉凶,聖人象之。【繫辭上】
朱氏震曰:「天生神物,謂蓍龜也。」(周易折中引)
胡炳文曰:「易之所以作,由於卜筮,故以天生神物始焉。」(周易折中引)
周禮正義‧孔穎達疏‧引劉向曰:「蓍之言耆,龜之言久,龜千歲而靈,蓍百年而神。以其長久,故能辯吉凶也。」又引淮南子云:「卜筮實問於神龜,筮能傳神命以告人。」
愚案:此處神物實指龜蓍而言,先民認為龜蓍之為物因其長久,能傳神命以告人,人因其依神而辯吉凶。神,是意指靈驗;而神物,則指靈驗之物。此處之神,應指先民所信賴之神,故為宗教神。

鼓之舞之以盡神   子曰:“聖人立象以盡意,設卦以盡情偽,繫辭以盡其言,變而通之以盡利,鼓之舞之以盡神。” 【繫辭上】
周易正義、孔穎達疏曰:「聖人立象以盡其意,系辭則盡其言,可以說化百姓之心,百姓之心自然樂順,若鼓舞然,而天下從之,非盡神,其熟能與于此?」
荀爽曰:「謂三百八十四爻動行相反,其卦所以盡易之神也。」(李鼎祚周易集解)
高亨注云:「神,是最高智慧之稱。此言易經豉舞人,以盡其智慧。」(周易大傳今注)
朱子類語云:「『鼓之舞之以盡神』,即占則無所疑,自然行得順便,如言『顯道神德行』,『成天下之亹亹』,皆是『鼓之舞之』之意。」(周易折中引)
李光地曰:「變通鼓舞,語類俱著占筮說,然須知象辭之中,便己具變通鼓舞之妙,特因占而用爾。」(周易折中)
愚案:因為文字難以完全表達想說的言語,而文字、言語更難以表達內心的思想意念。因此,聖人便藉由立象、設卦、系辭、變通來說化百姓之心,「振揚發揮」(歐陽修云)易的神妙智慧,使天下百姓順服。此處之神,如言『顯道神德行』,要『成天下之亹亹』,雖言「語類俱著占筮說」,己貝德性之神,故應為哲學神。

神而明之存乎其人   極天下之賾者,存乎卦;鼓天下之動者,存乎辭;化而裁之,存乎變;推而行之,存乎通;神而明之,存乎其人;默而成之,不言而信,存乎德行。【繫辭上】
孔穎達注曰:「言人能神此易道,而顯明之者,存在於其人,若其人聖則能神而明之,若其人愚則不能神而明之,故存於其人不在易象也。」(周易正義)
崔憬注曰:「言易神無不通明,無不照,能達此理者存乎其人,謂文王述易之聖人。」(周易集解引)
朱熹注曰:「卦爻所以變通者在人,人之所以能神而明之者在德。」(周易本義)
程子注曰:「易因爻象論變化,因變化論神,因神論人,因人論德行。」(周易折中引)
李光地注曰:「『神而明之』神字,即根鼓舞盡神來。辭之豉舞乎人者,固足以盡神。然必以人心之神,契合乎易之神,然后鼓舞而不自知,此所謂神而明之也。默而成之不言而信,是其所以能神明處之。」(周易折中)
劉沅注曰:「默體乾神之撰,成德於身,神明坐照,感孚於無形之德行,天人合一之詣也。」(馬振彪周易學說引)
愚案:從極賾、鼓動、化裁、推行、神明,到存乎卦、辭、變、通、人,到「默而成之,不言而信」歸結到「存乎德行」,從神道到人道的合一。此處的神應是哲學神。

以通神明之德    古者包犧氏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繫辭下】
子曰:“乾坤其易之門邪?乾,陽物也;坤,陰物也;陰陽合德,而剛柔有體,以體天地之撰,以通神明之德,其稱名也雜而不越,於稽其類,其衰世之意邪?” 【繫辭下】
朱熹注曰:「神明之德,如健順動止之性;萬物之情,如雷風山澤之象。」(周易本義)
高亨云:「以會通天地萬物之神妙明顯之性質。」(周易大傳今注)
蔡氏清注曰:「『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二句,一是精,一是粗,一是性情,一是形體。」(同易折中引)
九家易注曰:「隱藏謂之神,著見謂之明,陰陽交通乃謂之德。」(周易集解)
孔穎達疏曰:「萬物變化,或生或成,是神明之德,易則象其變化之理,是其易能通達神明之德也。」(周易正義)
愚案:萬物生成自然變化,有其自然規律及特質,這就是神明之德,而易則象其變化之理,以通神明之德。因此,神明仍指哲學之神,是在指易(卦)之德通神明之德。

神農氏作  屬姓氏。
神農氏沒  屬姓氏。

神而化之  神農氏沒,黃帝、堯、舜氏作,通其變,使民不倦,神而化之,使民宜之。【繫辭下】
孔穎達注曰:「言所以通其變者,欲使神理微妙而變化之,使民各得其宜。」(周易正義)
高亨注曰:「加神妙之改作,使民利用皆宜。」(周易大傳今注)
劉沅注曰:「時有當變者,通其變使民豉舞不倦。事之更新者,神其化而使相宜於不覺。」(周易學說馬振彪所引)
王氏申子注曰:「黃帝堯舜氏作,通其變,使民由之而不倦,神其化,使民宜之而不知。」(周易折中引)
蔡氏清注曰:「因其自然之變,而以自然之理處之,是謂神而化之也。神而化,即其變通之妙于無為也。」(用易折中引)
愚案:時代的演進,百姓的需求相對增加。為合民用,變通改作,勢之必然,而神妙的改作同化於民需,使民用得宜而不自知。此處之神,是指化作神妙,宜為修飾語。

精義入神  “尺蠖之屈,以求信也。龍蛇之蟄,以存身也。精義入神,以致用也。利用安身,以崇德也。過此以往,未之或知也。窮神知化,德之盛也。” 【繫辭下】
俞琰注曰:「精研義理,無毫厘之差,而深造於神妙,所以致之于用也。」(俞氏易集說)
李鼎祚引干寶注曰:「能精義理之微,以得未然之事,是以涉於神道而逆禍福也。」(周易集解)
孔穎達注曰:「聖人用粹粹微妙之義,入於神化寂然不動,乃能致其所用。」又曰:「窮極微妙之神,曉知變化之道,乃是聖人德之盛極也。」(周義正義)
周易內傳注曰:「神者,化之理,同歸一致之大原理也;化者,神之跡,殊途百慮之變動也。」
愚案:日月往來而生明,寒暑推移而成歲,本來就是自然之天理,然能循此自然律,精研義理,致其所用,以逆禍順福。能把自然精義,由致知而入神,最後臻於神化的境界,完全論述儒家的德化教育。由此觀之,入神與神化之神應屬哲學之神。

知幾其神乎   子曰:“知幾其神乎?君子上交不諂,下交不瀆,其知幾乎,幾者動之微,吉之先見者也,君子見幾而作,不俟終日【繫辭下】
孔穎達疏曰:「神道微妙,寂然不測,人若能豫知事之幾微,則能與其神道合會也。」(周義正義)
愚案:子曰「幾者,動之微,吉(凶)之先見者也,君子見幾而作,不俟終日」預知事物變動之微妙徵兆,當然就能預判吉凶,知道吉凶就得按神道規律來做。因此孔子才說,知道萬物運動之幾微,那就達到神妙的境界。因此,此神如果是在稱讚「知幾」,則神就是修飾語。如果此神是指神道,知機與神道會合,則屬哲學神。

幽贊於神明而生蓍   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幽贊於神明而生蓍,參天兩地而倚數,觀變於陰陽而立卦,發揮於剛柔而生爻,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窮理盡性以至於命。(說卦)
項安世注曰:「生蓍,謂創立用蓍之法。神不能言,以蓍言之。所以贊神出命。」
蘇軾曰:「介紹以傳命謂之贊,天地鬼神不能與人接也,故以蓍龜為之介紹。」(周易折中引)
愚案:天地鬼神不能言語,又不能與人類直接接觸,所以就以蓍龜為媒介來請示吉凶禍福。就其方法而言,此神明應屬宗教性。就其目的而論,要達到「窮理盡性以至於命」的終極价值目標,則此神明又具哲學意涵。

神也者,妙萬物而為言者也    神也者、妙萬物而為言者也。動萬物者莫疾乎雷,橈萬物者莫疾乎風,燥萬物者莫熯乎火,說萬物者莫說乎澤,潤萬物者莫潤乎水,終萬物、始萬物者、莫盛乎艮。故水火相逮,雷風不相悖,山澤通氣,然後能變化,既成萬物也。(說卦)
李鼎祚(周易集解)注曰:「陰陽不測之謂神,陰陽即乾坤也。」
李光地(周易折中)引葉爾瞻曰:「『神非乾坤,仍乾坤之運』又曰:『就此兩化之合一不測處,乃所謂神。』」。
韓氏伯曰:「于此言神者,明八卦運動,變化推移,莫有使之然者。神無物,妙萬物而為言。」
崔憬曰:「以天地無為而無不為,故能成雷風等有為之神妙也。」
吳澄曰:「萬物有跡可見,而神在其中,無跡可見,然神不離乎萬物也。即萬物之中而妙不可測者,神也。」
梁氏寅曰:「神,即帝也。帝者神之體,神者帝之用。故主宰萬物者,帝也。所以妙萬物者,帝之神也。」
李光地(周易折中)注曰:「交易者神也,所以變變化化,道並行而不相悖,使物并育而不相害也。化者造物之跡也,統乎地者也。故以其可見之功而謂之成,神者生物之心也。統乎天者也,故以其不測之機而謂之妙。」
鄭康成曰:「乾坤共成萬物,不可得而分,故合而謂之神。」
劉沅曰:「神者,帝之不二而不測者也。神無跡,而體物不遺。萬物之所以為物者,皆神之所為,而莫知其然。神何以名?以其存於萬物之表,而行於萬物之中,不可以端倪求之,跡象窺之也。神之妙即帝之妙,帝之體即乾坤也。」
愚案:天帝以乾坤陰陽推移運動,而成長萬物。萬物之消長吾人可見,而主宰萬物之消長者天帝,無跡可見。然而天帝之神,實不離萬物。此種變變化化,不測之妙有,稱之為神。此神,與自然天無異,應歸屬於自然神。
       
                                  
       
乾‧文言
與鬼神合其吉凶。
哲學之神
乾‧文言
況於鬼神乎?
哲學之神
豐‧彖
況於鬼神乎?
哲學之神
謙‧彖
鬼神害盈而福謙。
哲學之神
觀、彖
觀天之神道,而四時不忒。
宗教之神
觀、彖
聖人以神道設教,而天下服矣。
宗教之神
繫辭上
是故知鬼神之情狀。
宗教之神
繫辭上
故神無方而易無體。
哲學之神
繫辭上
陰陽不測之謂神
哲學之神
繫辭上
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
哲學之神
繫辭上
顯道、神德行
修飾語
繫辭上
可與祐神矣
修飾語
繫辭上
其知神之所為乎
自然之神
繫辭上
非天下之至神
修飾語
繫辭上
唯神也
自然之神
繫辭上
是故蓍之德圓而神
修飾語
繫辭上
神以知來 
宗教之神
繫辭上
古之聰明叡知神武而不殺者夫?
修飾語
繫辭上
是興神物以前民用
宗教之神
繫辭上
以神明其德夫
宗教之神
繫辭上
民咸用之謂之神
心理神識
繫辭上
是故天生神物
宗教之神
繫辭上
鼓之舞之以盡神
哲學之神
繫辭上
神而明之存乎其人
哲學之神
繫辭下
以通神明之德
哲學之神
繫辭下
神農氏作
屬姓氏
繫辭下
神農氏沒
屬姓氏
繫辭下
神而化之
修飾語
繫辭下
精義入神
哲學之神
繫辭下
窮神知化
哲學之神
繫辭下
知幾其神乎
哲學之神
說卦
幽贊於神明而生蓍
哲學之神
說卦
神也者,妙萬物而為言者也
自然之神
                                                   談神字共三十三條

綜上所述,天神、地祗、鬼神與人的關係,在殷周時代的社會環境中是以靈來做聯結,而龜蓍是在這一環中,扮演蓍媒介的角色。要擔負四者媒介的角色,在當時的眼光來看,龜蓍及占卜者皆具有「靈」的特質。